○ 公开招聘11人,有编制!
○ 睢宁拟批准人员公示!
○ 不忍直视!多款APP存在大量儿童软色情、擦边内容
○ 曝光!一批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睢宁县公安局上线!
3月17日上午9点,睢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汤永将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报警接处、案件办理及警容风纪等方面问题咨询、投诉,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或扫码留言。
▌睢宁拟批准人员公示!
以下人员新申请尊老金补贴,
拟批准享受,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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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2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疑义,请向县民政局反映或提供线索。
咨询电话:80386905 监督举报电话:80386220
以下人员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拟批准享受,现予以公示。
↓↓↓
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2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残疾补贴业务请拨打民政电话:80386896,残疾证相关业务请拨打残联电话:67765751。
(截至3月全员人员)
▌文明宣导
▲近日,睢城街道胡元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入户开展“全民反诈・平安同行” 宣传,提升居民的防骗识骗意识与能力。
▲近日,睢河街道伙房村开展“矫正有法度 归途有温情”主题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意义、适用范围等内容,营造包容、接纳、帮扶矫正对象的良好社会环境。
▲连日来,金城街道魏圩社区开展生产仓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防实操培训,同步普及消防应急知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3月14日,凌城镇胜利村组织人力及机械,对凌城至邱集路段塌方处进行护坡抢修,保障群众通行安全。
▲近日,桃园镇金庄村组织志愿者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体,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与实际困难,帮助打扫卫生,并提醒用电用气安全,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
▲近日,魏集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摸底专项行动,组织镇村干部和网格员重点排查邻里、土地、婚姻家庭等纠纷,建立台账、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近日,姚集镇青年村、大同社区工作人员走进独居老人家中,帮助老人打扫卫生、整理房间、修剪指甲,并排查用电用火用气隐患,为他们营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近日,梁集镇高楼村网格员开展关爱独居老人走访慰问,并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困难,叮嘱其注意防寒保暖与居家安全。
▌文化传承
▲3月15日,李集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三里村开展主题活动,带领小朋友们学习节气文化,体验非遗舞龙,了解“龙抬头”等传统民俗。
▌公开招聘11人,有编制!
近日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7人、备案制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24日之间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指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指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为非社区类高级职称。
5.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2026年9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宿迁市(市属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weisheng_)。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3月24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527—84389302)。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3月16日9:00-3月25日12:00。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3.陈述申辩:2026年3月16日9:00- 3月25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陈述申辩。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3月16日9:00-3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6年3月16日9:00-3月26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和申辩。
2.应聘有笔试岗位的人员,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无笔试岗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即报名成功,不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89302),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第01-06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第07-10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9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6.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二)报名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第04-06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第01-03、07-10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第01-03岗位复审时间暂定2026年3月30日,其他岗位复审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布。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递补规则: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面试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01-03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04-10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发布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或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外,其余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宿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89302(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27-84389315(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附件:1.宿迁市卫健委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红十字会向伊朗红新月会提供20万美元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交接仪式15日在中国驻伊朗大使馆举行。这笔援助专门用于慰问和抚恤伊朗沙贾雷·塔耶贝小学遇难师生家属。
中国驻伊朗大使丛培武在交接仪式上表示,中方谴责一切无差别袭击平民和非军事目标的行为,袭击学校、伤害儿童更是严重违背国际人道法,突破人类道德良知底线。中方愿继续支持伊朗人民渡过难关。作为中东国家的真诚朋友和战略伙伴,中方愿同中东国家一起践行全球安全倡议,还中东以秩序,还人民以安宁,还世界以和平。
伊朗红新月会国际事务副主席阿利什万迪在仪式上感谢中方在伊方困难时刻施以援手,表示这充分彰显了中方负责任大国形象和两国人民守望相助的深厚情谊。
2月28日,美国和以色列对伊朗发起大规模军事行动首日,伊朗南部霍尔木兹甘省米纳卜市沙贾雷·塔耶贝小学遭袭,至少165人遇难,大多是10岁左右的小女孩。
记者调查发现,在累计下载量近300亿次的社交App上,存在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软色情内容。该App无需实名认证,将年龄设置为15岁女性后,平台推送了不少色情擦边的小说、图片和互动。
在广受未成年学生欢迎的“你问我答”互动板块中,带有“初中女生随便问”等标签的评论区充斥着向未成年女学生询问生理期、内衣穿搭甚至索要私密照片的骚扰信息。
同时,部分用户为吸引流量,让儿童穿着性感服饰或摆出成人造型,甚至在儿童纸尿裤的推送中也展示儿童裸露图片。此外,还有成年人伪装成未成年少女发布擦边内容引流。教育专家指出,这种拿儿童软色情作为噱头的现象一旦形成产业链,可能引申出犯罪链条。
记者还体验了陌陌、他趣、Soul、探探这几个累计下载量过亿的社交App,发现除一个需要人脸识别外,其余均未核实用户所填年龄的真实性。律师呼吁,主管部门应采用“普通人标准”甄别不良内容,对儿童软色情“零容忍”。
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因生产不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旨在通过公开曝光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一、广东省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生产不合格“3C”认证电器产品的广东怡旺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立新电器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2020年以来,广东怡旺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立新电器有限公司作为“三角牌”品牌授权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电磁炉、电热水壶等产品在监督抽查中多次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产品多次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安全指标上不达标,存在显著安全隐患。在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进行行政处罚,并约谈两家企业,对其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后,企业仍未有效整改,属于典型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5年5月,梅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对上述两家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将使用过期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的天津嘉喜来比萨餐饮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天津嘉喜来比萨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披萨店故意采购过期的冷冻培根、鸡肉、奶酪条、芝士碎等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售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0月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没收涉案的过期食品、罚款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法治观念淡薄,故意采购过期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售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5年内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小白同学(襄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5年5月,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小白同学(襄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多次电话骚扰消费者要求退钱删除差评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抖音商城经营红薯销售网店期间,通过支付服务费,委托第三方诱导消费者进行虚假退货操作,以此删除商品差评、提升评价得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行为,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金额、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为提升网店评价得分、误导潜在消费者,刻意采取虚假退货删差评的违规手段,破坏网络交易公平竞争环境,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情节严重。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限时畅饮免单”活动举办者
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案情】
刘某至某酒吧消费期间,参加了某酒吧举办的“30分钟内喝完特制3升鸡尾酒就免单”活动。刘某喝下约2升特制鸡尾酒后出现酒精中毒症状,某酒吧让刘某乘坐出租车至医院就诊。后刘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的亲属起诉某酒吧要求赔偿损失。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酒吧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关于该问题,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限时畅饮免单活动是酒吧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挑战性娱乐活动,某酒吧在刘某醉酒后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已经尽到了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
第二种观点认为,某酒吧应当预料到挑战者短时间摄入大量酒精后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对于该挑战活动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应高于一般经营活动中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某酒吧未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某酒吧作为饮酒挑战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其目的在于扩大酒吧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以获取更大商业利益,该活动对饮酒行为带有诱导性。该特制鸡尾酒有3升且含有高度酒成分,短时间内饮用完毕风险较高。某酒吧应当预料到挑战者参加活动短时间摄入大量酒精后可能出现的较高危害和风险,其对于该挑战活动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应高于一般经营活动中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但某酒吧并未就饮酒挑战活动详细内容、风险等对刘某尽到提示义务,未充分预见该活动的高风险并制定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案,亦未能采取与该活动风险相匹配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刘某已经出现呕吐、昏迷、失去意识等较严重的酒精中毒症状时,某酒吧未呼叫120进行急救,而是让刘某坐在轮椅上、乘坐出租车至医院就诊,导致刘某出现了呛咳、误吸的情形。某酒吧虽将刘某送医,但显然未能采取足够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以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某酒吧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身身体状况、酒量及短时间内大量饮酒的危害是明知的,其主动参加挑战活动,自身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某酒吧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刘某死亡的后果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记者 | 洪洋
通讯员 | 李晨阳 郭欣 苗瑞永 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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